項目名稱 |
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原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閉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是新余市中創(chuàng)礦業(yè)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21日,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500571160286Y,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徐云康,經營范圍:經營范圍為礦產品加工、銷售;鐵精粉收購、銷售。 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于2011年收購了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以下簡稱“坡塘坑1號尾礦庫”)。 坡塘坑1號尾礦庫位于新余市良山鎮(zhèn)寨里村界內的一條沖溝內,該尾礦庫于2005年6月由江西省冶金設計院設計,并編制了《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尾礦庫方案設計書》,由企業(yè)自行組織施工而成;施工完成后,于2007年12月由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為該尾礦庫編制了《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坡塘坑1號尾礦庫已通過三同時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原設計中尾礦庫由初期壩和堆積壩組成,其中初期壩設計壩高18.5m,后期堆積壩堆高10.0m,總壩高28.5m,總庫容99.062×104m3,屬五等庫;于2019年8月由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為該尾礦庫進行了清庫轉運設計,并編制了《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清庫轉運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該設計通過了專家評審,但至今一直未開展施工。 坡塘坑1號尾礦庫已達設計壩高和庫容,該尾礦庫已停止放礦。為了確保該庫的安全,企業(yè)2022年3月委托陜西宇泰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原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穩(wěn)定性分析報告》對坡塘坑1號尾礦壩現狀穩(wěn)定性進行計算,尾礦壩坡在正常工況下壩坡抗滑穩(wěn)定系數滿足規(guī)范要求,但在洪水工況下壩坡抗滑穩(wěn)定系數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故尾礦庫現狀壩體不穩(wěn)定,需對其進行治理。為此,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擬對該尾礦庫進行閉庫治理。 根據相關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尾礦庫在閉庫之前,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該尾礦庫的現狀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受業(yè)主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承擔了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閉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工作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yè)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段強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項目組成員 | 葉楊發(fā)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段強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
劉冬 | S011035000110193001264 | 035395 | |
報告編制人 | 葉楊發(fā)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報告審核人 | 周顯彤 | 0800000000203949 | 010348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張飛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葉楊發(fā) | 2022年4月15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段強 | 2022年4月15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劉冬 | 2022年4月15日 | 現場勘察、提出評價意見 | |
評價結論 | 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原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設置了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對照《尾礦庫安全規(guī)程》(GB39496-2020)第6.9條尾礦庫隱患及重大險情處理規(guī)定,該尾礦庫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通過對坡塘坑1號尾礦庫定性定量分析及現場勘查發(fā)現坡塘坑1號尾礦庫存在以下問題: 1、尾礦庫下游建有居住、生產等設施; 2、堆積壩壩體下游坡度比設計陡; 3、初期壩壩頂寬度小于設計寬度; 4、壩面排水溝局部有淤堵、垮塌等現象; 4、通過尾礦庫壩體穩(wěn)定性分析計算,尾礦壩坡在正常工況下壩坡抗滑穩(wěn)定系數滿足規(guī)范要求,但在洪水工況下壩坡抗滑穩(wěn)定系數不滿足規(guī)范要求; 5、現有的防洪排水系統(tǒng)與設計不符; 6、根據尾礦庫防洪安全復核,庫內排洪系統(tǒng)過流能力小于相應流域內的最大洪峰流量,不能滿足排洪要求; 7、坡塘坑1號尾礦庫未設壩體位移觀測設施和浸潤線觀測設施,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8、企業(yè)提供的圖紙無簽名、蓋章,圖紙繪制不符合要求。 據上述情況,本評價認定該尾礦庫存在重大生產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并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 建議:新余方特礦業(yè)有限公司(原新余市新澳礦業(yè)有限公司)坡塘坑1號尾礦庫由于達到設計最終堆積,停用時間已超過3年,且存在重大生產事故隱患,為維持尾礦庫的長期安全穩(wěn)定,根據《關于印發(fā)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應急字[2020]64號)規(guī)定,該尾礦庫應進行閉庫治理并銷號。建議企業(yè)應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閉庫設計,并報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后實施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4月19日 |
現場照片